秭归县图书馆全面免费开放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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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大众,传播优秀文化资源,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秭归县图书馆自2011121日起,实行免费开放,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本馆免费开放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免费开放时间、场所及项目

1、自2011121日起我馆对社会实行免费开放,节假日不闭馆。

2、本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场所为: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外借部、多媒体影视厅等公共服务设施。

3、本馆向公众免费服务内容为:文献借阅、查询、阅读指导、参考咨询、教育培训、讲座、展览、网上信息查询及共享工程信息资源查询等服务。除古籍善本以及国家规定不宜外借的馆藏文献资源外,我馆不另立标准封存和限定文献借阅范围。

二、秭归县图书馆服务承诺

1、保证各服务区域环境美化整洁、采光照明良好、空气流通和室内温度适宜;设立无障碍设方便残疾人进出;保证公用洗手间清洁卫生。

2、凭个人有效证件在本馆办理借阅证一律不收工本费,不收验证费。公共服务区免费提供饮用水、便民服务箱(针线包、老花镜、笔、纸张、放大镜等),并提供免费寄存物品等便民服务。

3、我馆电子阅览室遵循公益性原则,不提供大型娱乐游戏及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网站的浏览服务。凭证上机,控制上网时间,成年人每天上网时间限制在2小时以内,未成年人每天上网时间限制在1小时以内。

4、多媒体影视厅不定期开展公益性讲座、公益性展览、公益性影视播放等延伸性服务,免费向公众开放。

5、定期开展“全民阅读”、“世界读书日”、“读书月”、“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国家法定节假日开展与读书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6、为保证国有财产不致流失,仍保留图书外借押金制度和遗失赔偿金的收费。

我们将以公共图书馆实施免费开放工作为契机,不断更新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队伍建设。同时还将加强学习,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积极探索图书馆免费开放的新路子,不断拓展各项业务,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吸引更多的市民群众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最大限度地发挥图书馆的功能作用。 

我们将秉承“读者第一,服务至上”服务宗旨,热忱欢迎广大读者对我馆免费开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更好地提升我馆各项服务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