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温州市图书馆法人治理改革纪实

  • 发布时间:201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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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之一。今年2月开始,温州市图书馆根据省文化厅要求,发扬温州人大胆创新精神,大胆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筹备工作,开始了法人治理的破冰之旅。
    温州市图书馆启动试点工作后,积极了解国外同类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的实践经验,又努力掌握广州、深圳、无锡图书馆等已推行法人治理改革单位的情况。同时,围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核心问题,做好改革方案的制订,探索理事成员招募、章程和运行机制、制度,真正依托法人治理改革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增强活力的制度保障,切实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启动改革,率先公开招募理事
    成立理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核心环节。根据其他同类文化事业单位理事会模式,理事会的构成一般由政府相关部门、文化事业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和其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经多方考量,温州市图书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吸引各阶层代表加入理事队伍,确保理事会成员的多元性、广泛性、公开性和公众参与性。据悉,这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改革以来,首次向社会公开招募筛选理事的探索。
    4月10日,媒体发布公开招募信息后,温州各界优秀人士积极响应,收到了29份申请表。有金融、公安、文教体卫系统的公职人员、企业高管、律师、教师等,年龄从20到60多岁,其中以80后、70后居多。根据申报和理事构成情况,经相关部门同意,确定由13名理事组成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经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评审,并通过与拟招募对象面谈,按照热心程度、履职能力、阅历及业界威望等要素进行审核筛选,最终经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了理事会成员构成。
    大胆尝试,社会理事“掌舵”
    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人选确定后,即成立理事会。其中,文化教育界代表3名、工商企业界代表3名、普通读者代表3名、图书馆志愿者代表和市文广新局代表各1名,图书馆职工代表2名。
    6月6日,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成立。省文化厅厅长金兴盛,温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胡剑谨等领导和嘉宾,省文化厅确定的5家法人治理试点单位代表等出席了成立仪式。厅长金兴盛肯定了温州市图书馆在法人治理试点工作方面取得的初步成效,希望理事会大胆尝试,积极探索,不断创新。
    当天,举办了温州市图书馆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会议,投票选举温州总商会副会长李国胜为首届理事会理事长,李国胜推荐温州晚报的高级编辑郑雪君为副理事长,得到理事们的全票通过。
将图书馆事业交给企业家掌舵,可谓是一大亮点。成效如何?将在今后法人治理改革实践中进一步检验。
    全力提速,彰显工作效率
    理事会刚成立,在首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便迅速成立了微信群。理事们当即进入角色,共商图书馆大事。如审议通过图书馆2015年度财政预算,逐项审核预算,充分了解和熟悉图书馆事务。温州市图书馆还组织理事学习和了解图书馆业务和相关工作条例,帮助理事了解和熟悉图书馆行业,做好决策,促进理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确定每月最后一个周末设立“理事接待日”,由每位理事轮流接待读者,促进理事充分、深入、全面地掌握图书馆工作。
    理事们积极行动,致力筹谋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比如想方设法发挥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图书馆基金会”运作模式;并成立以企业家为主体的读书会,借助理事力量推广全民阅读活动。
完善机制,积极探索发展途径
    温州市图书馆开展法人结构治理试点,探索行政主管部门由“办文化”转变为“管文化”。《温州市图书馆章程》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职能,以及与主管局之间事权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依照《章程》赋予理事会的职权,理事会将享有图书馆建设发展规划、重大项目、重要服务、大项经费开支、薪酬分配等事项的决策权,大部分公共文化服务的行事权等。文化主管部门将能腾出更多精力,依照法规行使行政监管职能,真正实现管办分离。
    《章程》明确了理事会的行事规则,一是对行事有效性规定:理事会召开会议,到会人数必须是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开会;会议表决必须是三分之二赞成,才能形成决议。此外,理事长只有一票的权力约束等。二是对行事的制约性规定,如制定了《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重要信息公开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等四项制度:理事会定期向主管局报告工作,而重大事项必须报告;决策失误时,须追究当时投赞成票理事的相应责任,促使理事务必慎重表态,提高决策正确率。三是评价与监督方式的规定,图书馆的公共服务业绩评价,由当前主管部门直接组织考核转变为由各方利益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综合评估,避免评价主体的“单一性”。温州市图书馆今后的公共服务事项,需定期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大胆创新和实践,优势渐显 
    温州市图书馆法人治理试点工作大胆创新,成效明显,其优势在于:
    一是最大程度实现了政府与图书馆的“管办分离”。温州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中,理事会成为决策权力机构,而政府作为图书馆的举办者,只依据法律抓宏观调控和监督。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理事会理事长由企业家代表担任,而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文广新局,仅一名普通干事担任理事。开放、民主的管理方式,真正实现了政府与图书馆“管办分离”,图书馆管理的专业化和“去行政化”,有效提升了图书馆的运行效率。
    二是保证了党和政府对图书馆的有效领导。图书馆是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所有权属于人民,这决定了图书馆必须坚持党和政府的领导。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设有一名由市文广新局普通干事担任的特别理事,作为出资方(政府)代表的特别理事,除了拥有普通理事的一般性权利之外,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理事会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一票否决权。这一制度的设计,确保了图书馆在提高运行效率同时,始终处于党和政府的有效监管之下,从而确保了图书馆正确的发展方向和公益性目标的实现。
    三是实现了图书馆利益相关群体的共同治理。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由来自社会各界代表、专业人士和群众组成,是一种共同治理模式。相较于过去由政府直接主管,这种共同治理模式的好处显而易见:不仅更有效地实现决策民主,保证人民群众在公共文化事务方面充分行使公民权利,也能更好协调各方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提升办馆效益。
    四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积极性。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筹建过程中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各界精英纷纷申请希望成为理事。优秀代表组成的理事会有效凝聚了社会力量,以共同致力于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筹谋。
    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建立后,即着手建立监事会和理事会具体分工,并就如何更好地认识行政主管部门和理事会的地位、如何切实发挥理事会作用等方面边探索边实践,努力切实推进图书馆法人治理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
    相关链接
    位于温州市府路的温州市图书馆,与科技馆、博物馆、大剧院连成一片,环绕在温州市行政中心大楼周围,成了地标性文化符号。图书馆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系国家地市级一级图书馆。图书馆设计藏书规模300万册,现有藏书280万余册,内设阅览座位2000个,网络节点近2000个,年接待读者220万余人次,是一家集文化、教育、科研、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公共图书馆。该馆属事业全额拨款单位,目前有正式职工编制80人,在编人员70人,临时工编制64人。
    温州市图书馆秉承“公平、公益、开放”服务理念,凭借藏、借、阅、咨一体化的大开间布局,不断创新服务手段,优化阵地服务,每年举办各类公益性讲座、展览等读者活动200余场,面向读者开展借阅服务、信息参考服务、举办读者活动、收集整理温州地方文献,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分馆建设等服务。近年先后被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入选中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评定的“读者喜爱的图书馆”,被授予“国家一级图书馆”、“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图书馆先进集体”、“浙江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温州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