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浙江两家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单位成立理事会

  • 发布时间:201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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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完善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省文化厅确定了浙江图书馆、温州市图书馆、湖州市图书馆、嘉兴市文化馆、嘉兴市博物馆和苍南县文化馆等六家单位作为“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试点单位。

  6月6日,温州市图书馆举行理事会成立仪式。省文化厅金兴盛厅长,温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剑谨,温州市副市长郑朝阳,温州市图书馆首届理事成员,全省六家改革试点单位代表等近120人参加了仪式。成立仪式现场还举行了温州市图书馆的品牌活动“文化会客厅”,先后邀请了领导组、工商企业界理事组、文化教育界理事组等三个组别代表上台,就法人治理工作  的看法和理事会相关工作接受访谈。同日,苍南县文化馆理事会成立。

  经公开招募和筛选,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共13名成员,10名招募理事(其中文化教育界代表3名、工商企业界代表3名、卫生界代表1名,普通读者代表2名,图书馆志愿者代表1名),与1名来自市文广新局的代表、2名图书馆职工代表,共同组成首届理事会。成立仪式之后,理事会召开了首届理事会议。会上审议通过理事会章程,投票选举温州达得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李国胜同志为首届理事会理事长。

  理事会对图书馆各项工作事务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选举权等各项权利。图书馆的工作计划、财务预算、领导班子人选、薪酬分配方案、重大项目等,都需要理事会表决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方可实施。理事每届任期为3年,不因理事资格另外领取薪酬。为充分征询和吸收读者意见,每个月最后一个周末在图书馆设立理事接待日,每位理事轮流接待。

  金兴盛厅长代表省文化厅对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同时对全省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试点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省里的部署,加快速度,扎实推进。没有试点任务的,也要鼓励先试先行。二是要解放思想,打破束缚。破除老的观念,敢于自我革命,努力实现从直接管到间接管的转变,从微观管到宏观管的转变,从行政管到政策制度管的转变,着力提高文化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三是要创新机制,大胆探索。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因馆制宜,大胆探索,建立符合本地、本馆实际的理事会制度。四是要加强指导,稳步推进。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细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及时跟踪指导,确保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顺利推进。